出租车撞暴走团

ding_ 坐标: 101306 目录:婚姻家庭

据交警情况通报称,7 月 8 日 5 时 20 分许,位于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 50 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于 7 月 8 日 5 时 20 分许,出租车驾驶人董某驾驶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 50 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其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可以从视频中看出,暴走团确实走在了行车道上,但是周围并无车辆,十分空旷,司机应该是有足够的时间反应才对啊 ...

这 ....... 网友们对此交通事故该由谁负责纷纷发表言论

看来 ... 大家多半偏向于让暴走团的人负责,还是有请律师来说说此次事件吧 ~

有请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杨娅律师

这起事故,应有谁来承担主要责任呢?

首先,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本次事故中,肇事司机因为操作不当,冲入暴走人群,很可能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本次事故中,肇事司机因操作不当致使一人死亡,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本次事故中,因交通肇事死亡的死者,起码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次交通肇事死亡的死者,在机动车道上暴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而且如果暴走团的活动未经任何相关部门审批,就组织大量社会成员进行活动,属于民间非法集会行为。

律师周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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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魏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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