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调解: 福田区法院婚姻调解室被授予全市“婚姻调解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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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

3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示范点揭牌仪式在福田区人民法院举行,该示范点为全市首批婚姻调解示范点,也是福田区人民法院和福田区婚姻调解委员会共同创新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成果。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副大大蔡巧玉,福田区政法委副书记王育标,福田区妇女联合会大大罗平、副大大伍吟红,福田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及福田区法院组成员、副院长周公昌等出席揭牌仪式。

▲婚姻调解室。

家事调解员每年参与调解案件数百宗
近年来,婚姻家庭领域矛盾凸显,恶性社会事件时有发生,甚至诱发刑事案件,据悉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命案在全市命案中的占比最高曾达 30%。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促生幸福感,有利于社会稳定。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福田区法院于 2015 年底专门设立婚姻调解室,结合家事纠纷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的特点,调解室以温馨、暖色为基调。
同时,福田区法院引入具有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士作为家事调解员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工作,调解员们运用专业知识,融合情、理、法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为当事人心理咨询、情感抚慰等帮扶,减轻当事人对抗情绪,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想平和心态解决家庭纠纷,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目前福田区法院共有家事调解员 4 名,每年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均在数百宗以上。

▲婚姻调解室。
家事纠纷年均调撤率达近五成
福田区法院于 2012 年底启动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2014 年通过 " 福田区社会创新百舸行动 " 成功引入社工组织;2016 年底,被确定为深圳市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历经近四年的摸索、实践和完善,福田区法院以 " 审判理念专业化、审判法庭化、审判人员专业化 " 三个专业化为着陆点,形成了家事调解员和调查员制度、人身保护令、离婚证明书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制度成果。2013 年至 2016 年,福田区法院受理家事纠纷案件分别 1305 宗、1097 宗、1403 宗、1018 宗,每年调撤率均维持在 48% 左右。

▲活动合影。
2016 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福田区法院将抓住这次改革契机,进一步深化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争取形成适应家事审判特点和需求的并具有福田特色的家事审判方式和体制机制。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周丹 邬晨曦 文 / 图 编辑 刘小涛 实习编辑 章依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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