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找到第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江淮车标: 车标设计疑被侵权 男子状告汽车商索赔 50 万

因为自幼喜欢书法、绘画,安徽颍上男子王怀宁参加工作后对汽车很感兴趣,并自学了汽车车标设计和汽车造型设计,2001 年,他设计了一款 " 五星 " 车标给江淮汽车没有被采用。2014 年,在一次北京国际车展上,他发现自己设计的车标和江淮汽车新发布的品牌车标很相似,于是,将某汽车生产商告上法院,要求:生产企业当面道歉,停止使用五星系列车标的使用和发布,赔偿损各项失费 50 万元。

王怀宁今年 40 岁,是安徽颍上县人,在颍上县医院工作。因为小时候家里是开货车的,所以一直以来他对车很感兴趣,自学了汽车车标设计和汽车造型设计。

据介绍,2004 年,他把自己设计的五星系类 7 款车标、15 款汽车造型寄给江淮汽车。2005 年,在原稿基础上他稍作改进再次寄给江淮汽车,并于 2006 年底获邀到位于合肥的江淮汽车厂参观。但之后就再也没有了车标是否采用的信息。

2001 年,他设计了一款 " 五星 " 车标,设计理念是 " 红旗就是国旗,国旗上有五星 ",并寄给了一汽集团。当时一汽集团并未采用他的设计理念,2002 年初,在收到一汽集团汽车研究所负责人签名的 " 感谢信 " 后,他备受鼓舞,决心要在汽车车标设计上走出一条路。

2014 年,在一次北京国际车展上,他发现自己设计的车标和某汽车品牌新发布的车标很相似,于是,将某汽车生产商告上法院,要求:生产企业当面道歉,停止使用五星系列车标的使用和发布,赔偿损各项失费 50 万元。精神损失费另计。

他认为,自己设计的 " 五星车标 " 是在 2004 年寄给江淮汽车,而江淮汽车于 2007 年开始使用该系车标。但 2007 年初,他来到江淮汽车厂询问车标的情况时,时任江淮汽车品牌管理的熊科长,还曾在他的设计稿上,写下了承诺:" 本人于 2007 年 1 月 17 日从王怀宁处获阅此标志,在未获其同意情况下,本人及所代表的企业将不会使用此标志。" 图为 8 月 27 日,王怀宁展示时任江淮汽车品牌管理负责人,在他车标下面写的承诺。

他说,从自己的著作权受侵害至今的三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和江淮汽车交涉,但始终无果。2017 年 5 月 9 日,他决定起诉安徽汽车江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他的诉求是:希望江淮集团公开道歉,停止使用五星系列车标的使用和发布,赔偿损他各项失费 50 万元,精神损失费另计。

对此,电话咨询了江淮汽车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时被告之,此事已由江淮汽车法务处负责。" 既然他已经起诉,事情接下来将按法律程序走。"2017 年 6 月,江淮汽车以管辖权为由,提出异议,认为该案应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后,于 8 月 15 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因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