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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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

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

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扩展资料:

仲裁委员会申请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入选条件: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②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③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④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⑤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仲裁员名册,便于当事人挑选仲裁员。

平时仲裁委员会没有什么工作的,只有发生仲裁争议的时候才进行仲裁裁决的。

费用的负担是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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