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案例: 最高检发布 26 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巨额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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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 ,2011 年 1 月 20 日 ,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将位于德江县青龙镇城南社区两块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过程中 , 经现场竞价后与钦正公司以 28050 万元的最高成交价签署成交确认书 , 当中约定 :" 竞得人若不在约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 , 视为违约 , 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但钦正公司之后并未依约签订出让合同。

同年 5 月 18 日 ,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未经重新组织招拍挂程序 , 直接按照之前钦正公司的竞买价又与云海公司就以上地块签订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直接将钦正公司之前缴纳的 2000 万元竞买保证金转为云海公司定金计入所缴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 ,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即将部分土地交受让人开发使用 , 并将土地拆分违法为受让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 而受让人在分三次缴纳了 5700 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就再未缴纳 , 拖欠金额高达 2 亿余元。

2014 年 4 月 10 日 , 德江县检察院向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 要求其依照法律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收回土地出让金及利息。但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 , 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追收 , 云海公司仍然拖欠巨额土地出让金。2016 年 3 月 , 德江县检察院再次向德江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 但县国土局仍未依法纠正违法行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 , 德江县检察院就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 , 依法向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告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怠于收取云海公司土地出让金的行为违法 , 并判令被告德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职责。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 ,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 , 在开庭前采取各种措施向受让人追缴土地出让价款 19509.2 万元 , 开庭后又收回 1190.82 万元。至该案判决时共计收缴 2.07 亿 , 受让人所欠合同价款全部追缴入库。2017 年 6 月 1 日 , 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此案作出判决 , 支持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据悉 , 该案起诉后 , 行政机关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将受让人所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足额追缴 , 持续受到损害长达 6 年之久的巨额国有资产收缴入库 , 有效地挽回了国家利益损失 , 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

胡卫列介绍说 , 截至 2017 年 6 月 ,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89 亿余元 , 其中 , 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 76 亿余元 , 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 2.4 亿余元 , 督促违法企业或个人赔偿损失 3 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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