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毁约官司必输吗_卖房毁约官司必输

Hayley 坐标: 119153 目录:婚姻家庭

针对小李的遭遇,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郑超然律师表示,首先要明确一点,小李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居间合同,而与买家之间,又存在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小李的描述,他与中介的居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小李在收取 3000 元定金时,该合同的合同目的已经达到,为此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用没有问题。

可随后,由于小李自身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进行,即小李单方违约,则应承担居间合同(与中介方)的违约金和居间人的必要费用。违约金额度多少,一般应遵循约定优先原则,而如果约定违约金明显高于对方损失的,小李可向法院提出予以适当减少的请求。此时,法院也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最终作出相应裁决。

对于买家来说,虽然小李与其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未签订购房合同,但买家交付定金的行为,实际上已成立了一个买卖双方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磋商的义务。换句话说,买方所交付的定金,就是对购房合同的定金担保,此时买卖双方都有义务来为订立该合同进行磋商,如果谁违约,就需支付违约金。

小李在收取定金后,出现单方违约,依据《担保法》,此时小李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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