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模式: 共享单车其实不是共享经济,而是重 B2C 模式

Ellen 坐标: 117212 目录:婚姻家庭

在中国主要的互联网模式中,都是对服务者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管,但对消费者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约束,这就 " 纵容 " 了很多素质低下的消费者层出不穷,所以在淘宝上有很多的职业差评师,在房屋短租平台有消费者刻意破坏房东房子 .... 这些情况,也客观的损坏到行业健康发展的格局。

在网约单车出来后这种趋势愈发明显,有消费者把单车据为己有,有消费者肆意破坏单车,还有消费者贩卖单车 ..... 等等行为不一而论。倘若我们的行业主流企业能够携手起来 ( 当然,该竞争还竞争,不要停止 ) ,建立统一共享的消费者黑名单或者征信体系,在任何一个平台有劣迹的消费者,都无法继续使用特定的互联网互联网。甚至这些数据可以和有关部门结合,对他们房屋贷款、考试升学等都有影响的话,未来 " 作恶 " 的消费者将会越来越少。

PS:本文作者丁道师,关于本文所述观点,欢迎来信探讨,微信:dingd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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