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税计算方法

Haleigh 坐标: 100431 目录:婚姻家庭

缴税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 应发工资 - 四金 ) — 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 3500 元 / 月的起征标准算

除了这些

在生活中

我们有很多收入

都是可以免税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不属于纳税本人工资、薪金的

所有项目的收入不进行征税

具体包括

独生子女补贴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津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

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社保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

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

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

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

即应当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

生育职工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 ( 国务院令第 586 号 )

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6

安家、退休、离休等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

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免除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 5 年以上唯一住房

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 ( 含 5 年 ) 的普通住房

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

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

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 ( 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 )

仅拥有一套住房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除建筑业、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

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

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不仅如此

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按 4000 元定额标准

依次扣减规定税款,地方政府可上下浮动 20%

失业人员创业,通常创建的是小微企业

根据新政策,创业企业每年可最高扣除 9600 元税费

同样,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

每年可最高扣减 5200 元税费

从事 " 四业 " 所得

四业 " 是指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的

种殖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

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 ( 包括农业特产税 )

牧业税征税范围的

其取得的 " 四业 " 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

以下三种条件下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11

部分股票方面

根据相关规定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

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

拆迁补偿款

根据相关规定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

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13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等

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学者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

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

薪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4

体彩中奖 1 万元以下

以前,我总以为体彩中奖都是要纳税的

一看我就是没中过奖的那种

其实,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不超过 1 万元的

国家对其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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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

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

经报国务院批准

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

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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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

根据相关规定

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

对代销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同时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

在 " 八五 " 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

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 10000 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 10000 元的

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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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

根据规定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 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 ( 含 ) 以上

并有军 ( 含 ) 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

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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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其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占企业总人数 60% ( 含 ) 以上的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其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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