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400 万旧改赔偿,城中村房东与二房东“开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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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6 月 2 日,谢国英将张哲强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之前的租赁合同,以及拖欠的这几个月以来的房租。

今年 10 月 13 日,谢国英与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约定被拆迁人谢国英所拥有的位于围面村 9 号楼,建筑面积 441.53 平米,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拆迁人按照 1:1 比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而在 10 月 26 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国英与张哲强的《租房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解除;张哲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搬离田面村 9 号楼;张哲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谢国英支付 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 10 日的租金共计 45225 元。

昨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人在香港的谢国英,但均无结果。负责拆迁的下梅林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郑先生来到 9 号楼。据其介绍,张哲强与房东谢国英为当年加建层、今日旧改获赔的这单纠纷,交锋了数个来回,股份公司多次召集调解,至今双方未能谈拢。" 股份公司给谢国英打电话,催她回来解决这一争议,她每次口头答应说回来,最后还是不见人影。" 据其所说,谢国英这次答应本周末一定回来,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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